2023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487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543亿元,进口16743亿元,顺差3800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769亿元,进口3432亿元,逆差166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5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344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84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12亿元。
按美元计值, 2023 年 9 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 3106 亿美元,进口 2808 亿美元,顺差 297 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 年 9 月
项目 |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
2137 |
297 |
贷方 |
22312 |
3106 |
借方 |
-20175 |
-2808 |
1. 货物贸易差额 |
3800 |
529 |
贷方 |
20543 |
2860 |
借方 |
-16743 |
-2331 |
2. 服务贸易差额 |
-1663 |
-231 |
贷方 |
1769 |
246 |
借方 |
-3432 |
-478 |
2.1 加工服务差额 |
71 |
10 |
贷方 |
76 |
11 |
借方 |
-6 |
-1 |
2.2 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
25 |
3 |
贷方 |
64 |
9 |
借方 |
-39 |
-5 |
2.3 运输差额 |
-509 |
-71 |
贷方 |
521 |
72 |
借方 |
-1029 |
-143 |
2.4 旅行差额 |
-1167 |
-162 |
贷方 |
88 |
12 |
借方 |
-1255 |
-175 |
2.5 建设差额 |
31 |
4 |
贷方 |
83 |
11 |
借方 |
-52 |
-7 |
2.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
-156 |
-22 |
贷方 |
9 |
1 |
借方 |
-165 |
-23 |
2.7 金融服务差额 |
5 |
1 |
贷方 |
24 |
3 |
借方 |
-19 |
-3 |
2.8 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
-205 |
-29 |
贷方 |
55 |
8 |
借方 |
-260 |
-36 |
2.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
128 |
18 |
贷方 |
320 |
45 |
借方 |
-192 |
-27 |
2.10
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
146 |
20 |
贷方 |
515 |
72 |
借方 |
-369 |
-51 |
2.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
-15 |
-2 |
贷方 |
8 |
1 |
借方 |
-23 |
-3 |
2.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
-16 |
-2 |
贷方 |
7 |
1 |
借方 |
-23 |
-3 |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京城国际手机版与非京城国际手机版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 :是指京城国际手机版与非京城国际手机版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
.
货物贸易
: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与非京城国际手机版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 . 服务贸易: 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2 维护和维修服务: 指京城国际手机版或非京城国际手机版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向非京城国际手机版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接受的非京城国际手机版维护和维修服务。
2.3 运输: 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京城国际手机版向非京城国际手机版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京城国际手机版接受的非京城国际手机版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 旅行: 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京城国际手机版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京城国际手机版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京城国际手机版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京城国际手机版货物和服务。
2.6
2.7 金融服务 :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向非京城国际手机版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接受非京城国际手机版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 知识产权使用费 :指京城国际手机版和非京城国际手机版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 / 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向非京城国际手机版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使用的非京城国际手机版知识产权服务。
2.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指京城国际手机版和非京城国际手机版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京城国际手机版向非京城国际手机版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京城国际手机版接受非京城国际手机版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 其他商业服务 : 指京城国际手机版和非京城国际手机版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向非京城国际手机版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接受的非京城国际手机版其他商业服务。
2.11
2.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 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向非京城国际手机版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京城国际手机版向非京城国际手机版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